李红衣觉得自己的手在发抖。
的确在发抖。
他看了看死去的仍然静静地躺在一边的狮子王,又看了看蓝铃花
一个能够把杀死普度山曾经的霸主的怪物,哪能不害怕。
蓝铃花眯着眼,她现在连看都不看李红衣一眼,伸出葱玉手指,轻轻的抚摸着在她手心里蹦蹦跳跳的金丝雀。
金丝雀浑身的每一片羽毛都是深蓝色,就连它的眼睛、黄黄的鸟喙,也都是深蓝色。
不熟悉的人,必定会认为是一种可供观赏的鸟类,看着还挺可爱,估计每个人都喜欢摸上一摸,它那深蓝色的羽毛。
可是在场的人非但没有觉的小鸟可爱,反而有着巨大的恐惧,连看都不敢看金丝雀一眼。
“不要以为你有着金丝雀,就可以为所欲为,不要逼我发刀!”李红衣顿了顿,又道,“飞刀门的规矩你是懂得,飞刀门徒从来都不是例无虚发,必定见血。”
众人都知道李红衣畏惧了,飞刀门的确例无虚发,可重都不啰嗦,更不会抬出飞刀门来威胁自己的对手。
只有李红衣自己,还不知道他的内心当中已经害怕,还不知道他的飞刀已经没有了威力。
“真扫兴!”蓝铃花仿佛如叹息一般,她喜欢看着人死前的挣扎,这些年她杀的人不少,像是李红衣这样临死前的表现,她实在是看都看腻了。
她心中感叹,有了一丝倦意,身上隐隐约约的杀气也没了,她忽然有点鄙视人类,人知道自己必死的时候,都是一个样子,一切外表伪装起来的强大,都只不过是做做样子。
“机会!”李红衣知道蓝铃花不会放过他,他一直在隐忍,等待着最佳的出手机会。
他虽然没有了作为一位飞刀武者的勇气,但是常年以来,所锻炼的本质还存在着。
那就是非常敏锐的直觉,他能够判断出在什么时候出刀,甚至该出手的时候,他就会忍不住出手。
他的飞刀依然快速无比,像一条闪电一般,刀光一闪就已经脱手而出。
飞刀一出,一条人命就已经倒下。
不是杀掉了对手,就是把自己给杀掉。
于是李红衣倒下了。
他用一柄飞刀洞穿过无数人的胸膛,把无数人鲜活的心脏给洞穿一个大窟窿!
却没有想到今天,他自己的胸膛被人洞穿了一个大窟窿。
尽管他的胸膛被人破开了一个窟窿,但是鲜血流出来之后,由于他穿的都是红色衣服,根本看不出来流血受伤。
红色衣服本来就是因为溅的鲜血染成的,只要自己保持杀人,身上的衣服就一直像刚染成的那样保持在鲜亮。
现在他的衣服变得更加的鲜亮,因为他的红色衣服又沾染了新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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