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道:“我猜测这个华夏杨,在听过吉尔斯先生的作品后,可能都不敢上台了。”
到目前为止,秋日私语还没那么出名,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首音乐。
于是,默默无闻的杨过,就这么被人给忽视了。
吉尔斯一身白色燕尾服,身体坐得很正,修长的手指落在琴键上。
登登登登登登
有人震惊,但是不敢说话,前奏竟然是由单手完成的,还这么快?
bigfootham,这是一首爵士乐。据说,吉尔斯第一次听爵士乐的时候感触诸多,创作出了这一首经典。
法尔科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然后就享受了起来。
夏瑶看着杨过,他没说话,很平静。顿时,夏瑶就放心了很多。
其实,杨过根本不平静啊!
这首bigfootham,虽然说不得是经典,但是论吉尔斯的手速、技巧、节奏感,都强得离谱只是,杨过微微皱起眉头,吉尔斯似乎过于注重技巧这个东西了。
杨过是这么感觉的,但是别人不这么感觉啊!大家似乎都很享受,还有人跟着节奏微微在晃动。
一曲完,紧接着,掌声雷动,即便是杨过都在鼓掌。
夏瑶拽了拽杨过道:“你上去弹奏什么啊?不和他比,不就完了?毕竟你的天赋是创作啊!”
杨过也在犹豫。
然而,吉尔斯却做出了邀请的姿势。
杨过皱着头皮,走了上去,听到耳边有人在低声地议论。
“他还真的敢上去啊?”
“呵呵!无知者无畏吧。这已经不是天才可以解决的了,这是阅历。”
“大师的王位,不会那么容易动摇的。”
杨过坐在钢琴前,正琢磨着法尔科这个人,他绝对是故意的。吉尔斯这个人一看就是那种胜负心极强的人,法尔科安排自己和他见面,这个举动让他很无奈。
隔了数十秒钟。
有人想说:你怎么还不谈?
琴键声响起,只是却令吉尔斯和法尔科等人皱起了眉头。
“秋日私语”?
不过,部分听过秋日私语的人,想了想也觉得正常。毕竟,这首音乐也很不凡,在意境和情感的表达上,是要明显地胜过bigfootham的。只是在技巧上,还是略有不足。
一曲完,同样有人鼓掌,但掌声明显小了很多。有不少人都知道这是目前正火的一首音乐,有且可能是杨过唯一一首得意的音乐了。
吉尔斯:“我想,接下来杨先生要思考一下用什么曲子了。在速度和技巧上,你输了。”
杨过:“吉尔斯先生,音乐的好坏不在乎是否华丽,简单、纯朴的音乐一样可以打动人心。我想对这一点,您应该比我理解得更深刻。”
吉尔斯:“这是一次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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