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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一见如故(2 / 2)

“我也不清楚,我们去四处看看吧。”

说着,召潮司牵住了孙必振的左手,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由于自己的左手刚刚恢复,孙必振先是一愣,又潇洒一笑,将召潮司揽到怀里,拥吻了一番。

亲完后,孙必振看着召潮司,越看越觉得她可爱,就好像自己没了脑子之后,反倒比以前灵光了,看人也懂得欣赏了,加上他刚刚重获左手,一时兴起,就用左手在召潮司臀部掐了一把。

召潮司倒是没有反抗,但孙必振立刻松开了手,惊讶道:“你脸好红。”

“有吗?”

“真的!红得像柿子一样!”

“柿子不都是橙黄色的吗?”

“我说的是洋柿子,就是西红柿。”孙必振笑道。

召潮司不说话了,她看孙必振的眼神逐渐多情,这时,孙必振腹部传来咕噜噜的响声,原来是他肚子饿了。

孙必振昏迷了四小时,算上赶路的时间,他已经半天多没吃饭了;孙必振捂着肚子笑笑,“我们还是先去吃点东西吧,我现在好饿。”

召潮司点点头,二人于是挽着手,朝豆苗城中部走去。

沿路打听,二人很快来到了豆苗城中的一处商贩聚集点,眼下正是吃午饭的时候,许多煮的信徒集中在一起,为过往的密教信徒提供餐食,形成了一条流动的小吃街。

在无光地狱之中,煮的信徒是一种相当特殊的存在,这帮家伙信仰的神是同一个,但所属的密教却不尽相同,最特别的是,每一个信仰煮的密教成员数都很少,往往只有一二十人,甚至称不上是密教,至多算是一个秘密社团。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煮的信徒多半是厨子,厨子想要在凡世混迹江湖,最好的出路就是开饭店,因此煮的信徒往往是为了开饭店而凑在一起;凡世最好的饭店基本都是煮的信徒开的,无论是申国的鸿宾楼、武都饭店,还是法国的染血獠牙,实则都是煮的密教。

但饭店养活不了太多人,厨房就那么大,厨子太多又站不下,而且厨子和厨子之间并不团结,像疯医程立果就是被排挤出了武都,这才去了商京当大夫。

种种原因综合起来,导致煮并没有一个受众人承认的大密教,细算起来,规模最大的煮的密教有两个,其一是法国的染血獠牙,其二就是申国的武都饭店;二者比起来,前者是人数最多,后者则是大祭司数目最多。

正是如此,在豆苗城内,煮的信徒也是各自为政,基本上是一人一个小摊儿,各做各的生意,井水不犯河水。

孙必振和召潮司携手走在小吃街上,看着各位厨师展现自己的手艺,为了吸引客户,煮的信徒不但会做菜,还会耍一些小把戏,比如用油释放烟花、用菜刀杂耍,甚至表演一些吞火吐火的杂技。

“芝麻烧饼!芝麻酱的烧饼!会跑会跳的芝麻酱烧饼!”

“蔬菜沙拉!真的蔬菜!凡世的蔬菜!不是大种菜之术种出来的啊!真不是!申国人不骗申国人!”

“来啦瞧一瞧看一看啦!白菜!新鲜的白菜!都是新鲜的!不信可以来和白菜打一架啊!打输下单,打赢有折扣!”

煮的信徒什么都敢吃,什么都想吃!他们尤其喜欢新鲜的食材,更欢迎新鲜的顾客,销售的食物往往也极尽新鲜,或者说,猎奇。可惜豆苗城不让吃肉,否则他们敢把大祭司绑来烤着吃!

很快,召潮司被一家被油烟笼罩的烧烤摊吸引了注意。

一个冒着滚滚热气的摊位旁,摊主将一把地狱独有的调料洒在铁板烧上。铁板吱吱冒油,上面烤着大块的马铃薯,香气袭人,可惜烧烤带来的热气让客人们都躲着这个摊位走,小摊因此没什么生意。

烧烤摊的上方飘着一只吸收油烟的气球状生物,这种生物名叫地狱飞鱼,种类丰富,这只飞鱼是以油烟为食,它有着棕黄色的胶状身躯,因此被称为“橡胶飞鱼”。

橡胶飞鱼用皮搋子一样的嘴巴吸食着烧烤摊产生的大量烟雾,发出“咕嘟咕嘟”的满意叫声,看得出来,它似乎很喜欢这份抽油烟机的工作。

“烧烤,烧烤,烤马铃薯,今早刚宰的马铃薯呦!马铃薯!”

吆喝着的摊主是一名身材壮实的男人,他穿着普普通通的格子衫,抓着烧烤钳,不停为烤马铃薯翻面。

孙必振凑了上来,看着油滋滋的烤土豆,问道:“老板,怎么卖?”

“卖?你想吃就吃吧,一个土豆子值多少钱?”摊主头也不抬地说道。

孙必振倍感惊奇,“您摆摊儿不卖钱?您图一什么?”

“图啥啊,图一乐呗,”摊主侧目看着孙必振,冷冷地回答,“我原本工作的单位被防剿局的猎人烧了,干得好好的工作突然就没了,眼下没什么活计,就摆摆摊练练手,省得忘记了做菜的火候。”

说着,摊主朝橡胶飞鱼举起双手,飞鱼凑上来吸食摊主的双手,把他手上的油渍舔了个干净。

“哎呀,高人呀!您是高人呀!像您这样纯粹的人,现如今已经很少了!”

孙必振是发自内心的感叹,但摊主却以为孙必振是在阴阳他,冷冰冰地说道:“你要吃就吃,不吃就走。”

说罢,摊主丢来两只烧烤钳,将烤好的马铃薯堆在一个锡纸盘里,撒了些椒盐,直接捏起一块儿来,丢进了嘴里,也不怕烫,嚼了嚼就咽了下去。

此人正是当初在简明镇和猎人王交手的厨师张垒,简明镇遭灾后,他也负伤回到了凡世修养;养好伤后,张垒打算返回地狱继续开店,但和他一起的厨师都对调查员吓出了心理阴影,不敢回简明镇了,张垒独自一人开不了餐厅,何况简明镇的餐厅被烧平了,餐厅建在无光地狱里,也没有火灾保险。

对此,张垒郁闷极了,只能独自跑到豆苗城里,摆摆烧烤摊,平复一下心中的郁结。豆苗城的司农嫌弃他的烧烤摊油烟味大,张垒就买了一只吸食油烟的橡胶飞鱼当抽油烟机,他在简明镇开餐厅赚了不少钱,现在衣食无忧,摆摊儿确实只是为了练手,不图赚钱。

正是如此,张垒和孙必振,两个素未谋面的“故人”在豆苗城里相遇了。

孙必振捏起烧烤钳,夹了一块烤马铃薯,吹了吹,塞进了嘴里,眼睛一亮,盛赞道:“好!好!好!够劲!这火候确实好!”

张垒看出孙必振的真诚,心情稍好了些。

孙必振将另一个烧烤钳递给召潮司,“你尝尝,超级好吃!”

听到这样的赞美,张垒忍不住露出了笑意,他本是个老实人,不图赚钱,就图一乐,只要食客满意,张垒就感觉自己的付出得到了回报。

眼看孙必振和召潮司二人猛吃不止,张垒大笑起来,打开了话匣子,说起了自己的遭遇。

“蛤?这么说,您是从简明镇逃到这儿的?”

“也不算逃,就是换了个地方待着罢了。”

孙必振没想到,会在豆苗城遇见简明镇的“难民”,他不知道猎人王是冲着自己来的,因此没有内疚感,只是满怀同情地说:“哎呀,您可真是不容易,要我说,调查员都不得好死,您知道吗,上次我被一个伪装成出租车司机的调查员拿小刀子戳呀,那个痛啊……”

“谁说不是呢!和我打的那个调查员拿的是A4纸,那玩意被他当刀子使!”

“妈的,一帮杂种!”

“不是东西!”

“混蛋玩意!”

二人越骂越来劲,越聊越投机,颇有相见恨晚之意,聊到兴起,张垒从烧烤摊侧面搬来一筐活蹦乱跳的蔬菜,指着菜筐说道:

“啥不说了,来,老弟,我看你饿的够呛,我这摊儿上的菜,你想吃什么吃什么,管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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