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并没有为此质问陈书生,而是完全不予以理会。
她相信,只要表现得足够冷漠,只要连一个正眼都不给,陈书生终有一天会感到了然无趣,从此放弃再来打扰她的生活。
然而事实证明她想得太理所当然了。
又或许是,她太低估陈书生百折不挠的精神了。
就像小时候她曾低估为了给她寻找走失宠物小鸡的陈书生的决心那样。在难耐的酷暑中,陈书生连续三天锲而不舍地泡在友谊街每一个角落里细细寻觅。
陈书生风雨无阻地几乎每天都出现在她面前。
直到大一下学期的某天晚上,她往日的冷漠姿态终于被打破,出现了裂隙。
当时,她正在大学城沿着中心湖边跑步,第九次遇到迎面而来的陈书生。
陈书生一边背着又大又沉的书包,一边跟上她的步伐,自顾自地解释道:
“我今晚去隔壁学校听了一个很感兴趣的讲座,所以才来晚了。”
她仿佛没有听见一般,按照往常的路线继续慢跑。
他们并排而跑。途中,经过了中心湖旁的一片大草地。
严思琦的耳朵被一段动听的歌声抓住了。
她渐渐停下脚步,向声音来的方向望去。
只见湖边有一个正抱着吉他弹唱的女孩,声音富有磁性,这在年轻女性中并不常见。
严思琦沉浸在女孩悠扬美妙的歌声中,眼神渐渐放空。
她的目光似是在看女孩,又似是穿过了女孩。
陈书生默默不语地站在身旁,陪她听完了那首《莉莉安》。
一曲终了,他从裤兜掏出来一张纸币放进了女孩的吉他盒中。
“你记不记得,在小学四年级的暑假,我和你,还有刘斯、小妮我们四个人,一起去了一个废弃的旧厂房里探险。”
这是重逢后严思琦第一次主动开口和他说话。
陈书生眼睛一亮,“当然记得,那次我们还被困在了一个小房间里面,吓坏了。
最后还是机智的刘斯找到开门的方法才把我们都救出去。
现在想想,那时候我们胆子好大啊,搁现在十八岁的我可就不敢再去了。”
他半开玩笑地说道。
严思琦微微一笑,“我们那时候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后来我听大人说那里有流浪汉出没,还发生过伤人事件。”
那时候,她还在那个地方弄丢了当时最喜欢最宝贝的一根草莓头绳,并为此懊恼了许久。
陈书生倚在围湖而建的栏杆上,略一思索。
“你说流浪汉啊,其实后来……就是你搬走以后,镇上设立了流浪人员收容所,那些人在废弃厂房里找到了一个流浪汉。
据说那时流浪汉还让他们再去找一个女孩,说那女孩很可怜,几个月前摔了一跤,身上全是血。
不过后来也没人找到他说的那个女孩。
所以——”
说了一大堆,他总结性地说道:“所以伤人事件未必就是事实啦。”
还有一点他没有说出来,就是流浪人员收容所是他父亲的公司出资设立的。
严思琦略感吃惊,没想到还会有那样的后续。
陈书生说的流浪汉要找的女孩,难道是……
她的脑海中闪过一张毫无血色的写满哀求的脸。
陈书生忽然反应过来,问道:
“咦?你怎么会突然提起这件事?”
严思琦的目光再次飘向不远处正在唱歌的年轻女孩身上。
“那个女生,头发上绑着一颗草莓。”
说完,她沿着湖边小道,重新慢跑起来。
自从那天晚上以后,她对陈书生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她不再视陈书生如空气,有时甚至会主动提出下次的咖啡拉花,她想要一个别的图案。
这让陈书生的拉花功力日渐深厚,就连店长都对此赞不绝口,时常调侃他们二人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镇店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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