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河说服了自己,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
走了好一段路后,终于看到下桥的道路,就在下坡的一瞬间,原本净空的桥上,忽地变得车水马龙,一辆辆汽机车从旁行驶而过,而他的车也“如释重负”,回到平常习惯的重量。
车上的女人不见了,桥上涌出的车潮,这些情景让致河愣了一下,致河铁青脸色,将一切视为只是自己以前没有遇过的正常现象,以及身心状况不佳所导致的结果。
找了最近的加油站加满了油,便立刻前往目的地——自己最常去的篮球场。
那里向来都没什么人,不用抢篮球架,可以尽情打球,发泄情绪压力。
果然,今天也只有四个人在,他们似乎是一伙的,只用了一个篮球架。
不理会那群人,致河随便挑了个篮框,径自打起球来。
咻——咚——又一个漂亮的空心球,连续投进好几球后,最近总是绷着一张脸的致河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好!
今天就打个痛快,来挑战自己连续进球的最高纪录。
只是,当球再次回到自己手中,却有种诡异的触感。
“哇靠!”
此时致河手上拿的不是篮球,而是一颗还在滴血的人头。
致河不假思索,用力把球丢开,直直砸中正在另一边打球的四人之一。
惊魂未定的致河,顺口喊了声抱歉,打算立刻调头走人。
“喂!不一起玩吗?”被砸中的男子叫住他。
突如其来的邀约让致河停下脚步,但现在已经完全没那个心情打球了,他礼貌性的回过头去,想要推辞。
话还没说出口,致河已经被眼前的四人吓傻了。
一个赤裸着上身,腰部充满皱折且纤细到可以一折就断的男子,正抱着刚刚被自己丢掉的头颅,而旁边则站着一名脖子被一百八十度扭转到背部的女人,以及一个像木偶般全身关节骨折的男人,这三人的脸对致河来说并不陌生,他们,正是自己的社团成员。
但最让致河感到毛骨悚然的,则是那一步步走向他,身上刺满了玻璃碎片的男子,这个人居然长得跟自己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男子的其中一只眼睛被挖掉,成了一个黑色的窟窿。
致河以一百米不到十秒的速度,狂奔回自己的机车,一路上更以时速将近一百公里的高速飚车回家。
这是致河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做落荒而逃,也终于证实了人一心急、紧张,刺激肾上腺素后可以发挥无限的潜能,但唯一让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会看到那样的景象?
虽然很想归因于幻觉,但他从来没有如此清晰的幻象。
仔细回想,刚刚那叫住自己的,听起来的确是阿甘的声音,而其中的一男一女也正好是依依与阿甘死时的模样。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简佳茗已经死了?
自己的死期也将近了?
而且死状会像刚刚看到的那个长得像自己的男人一样?
“哈哈哈——”
想没多久,致河忽然笑了出来,对自己摇了摇头。
愚蠢!
什么预知,什么鬼魂,通通都是虚构的东西,根本一点科学根据也没有。
这是对依依和阿甘的死状印象太过深刻,然后因为简佳茗的简讯,让自己无意间幻想勾勒出简佳茗和自己的死状,一切都是“潜意识”作祟!
匡啷——房间的玻璃突然碎裂震开,桌上的东西全都无故腾空飘起。
眼前的景象让致河看傻了眼,不一会儿回过神来,他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想把自己打醒,却发现自己意识非常清楚,而且也有痛觉。
看来这不是假的,不过这些绝对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只是自己还没想到罢了。
玻璃!
“我不可能被玻璃刺伤……”
致河想起在篮球场看到的自己,立刻夺门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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