炳叔想了很久,还是没出是什么动物杀死这头野猪的,只能先放在心上。
几个强壮的年轻人扯了几根藤蔓,绑住野猪的四只脚,又砍了两根粗壮的杂木长棍,左右各四个人大吼一声,费力地抬起这头野猪。
前面有两个开路,后面跟着剩下的人。
有人发现了扔在草堆里的捕兽夹,上面还带着血迹,已经断开了,心里有点奇怪,想着可能是捕兽夹生锈了,所以断开了两半,上面可能是沾到了野猪的血迹,自己圆了过去了,也就没有多想了。
野猪好不容易抬到了村子的大灰泥地上,刚才没有上山的围了上来。
几个中年妇女开始惊叹道,“好大的野猪。”
“白天我家公说的时候,我还想着能大到哪里去。”
“啧啧啧,都快成精了吧。”
“是不是被什么咬死的呀。”
“这够咱们村子里面的人吃上好几天了吧。”
“真够大只的,难怪我们种的东西大部分都给吃光了。”
“我家里的那两亩番薯,全都被吃光了,这只野猪肯定吃不少。”
“哎呀,脖子上是不是被什么东西给咬了啊。”
“别聊天了,赶紧去烧水。”
一个中年男人吆喝道。
大家反应过来,一个大婶子从家里搬出了大铁锅,现场搭起来了一个简易的灶台,三个婶子提了两大桶水倒了进去。
炳叔从家里找来了一块大门板和两张板凳,组装了一个简易的杀猪台。
几个青壮年合力把野猪抬了上去,用弯刀割开了脚上的藤蔓。
有两个大叔加上炳叔在村里比较有威信,平时就杀过不少的猪,这种事情由他们开始最好不过了。
他们接过递过来的杀猪刀,用磨石细细磨了一会儿,用大拇指摸了摸,感觉可以了,这才开始。
这时候热水也烧开了,有人打了一大桶的热水过来,炳叔用勺子舀了热水淋在野猪的身上。
过了一会儿,三人才用刀刮开野猪身上的毛。
......
开膛破肚,去内脏,分猪肉。
猪肉还在分的时候,其他的村子得到了风声,都过来看热闹。
他们一边感叹,“好大的野山猪啊。”,一边明晃晃地羡慕。
......
早上八点多的时候,煮了一大锅的猪杂汤粉,众人分了吃。
就连隔壁村围观都分了一碗。
陈季末吃着热腾腾,香气扑鼻的猪杂汤粉,味道真不错,猪肚子和肥肠够味,他一下就吃完了。
等吃完了猪杂汤,炳叔开始分猪肉,每家按大人人头都分到了猪头,排骨还有猪肉,只剩下野猪睾丸和猪鞭,炳叔一时犯了难,不知道怎么分,人多,剁开也不分,更不好做了。
陈季末看着那长长的猪鞭还有那两颗蛋蛋,心里有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后悔,或许他应该一同留下来,给霍言吃吃。
“我出三千块钱买下来怎么样?”
隔壁村做生意的男人说道。
炳叔一想村里吃水的水池还缺点钱去重新弄一下,“我们村子里的水池需要点钱去弄一下,如果卖了的话,这钱就用在这上面,就不用大家凑钱了,大家怎么看?”
最后大家都同意了。
陈季末的大伯家也分到差不多三十斤的猪肉,他大伯给他分了五斤左右的猪肉给他拿回去城里,陈季末拒绝了。
当天中午的时候,他大伯就下厨割了一大块炖了。
野猪肉炖得很烂,也很入味,陈季末吃着觉得还可以,没什么腥味和骚味,但是也不见得有多好吃。
陈季末有点想念霍言带他吃的东坡肉了,肥而不腻,味道带点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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