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陈从衣橱里拿出了尘封已久的警服,他拍了拍,上面全是樟脑丸的味道,有些费劲的穿在身上,此刻消瘦的身子已经撑不起这身衣服,可站在镜子前,老陈像是看到了以前的自己。
老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回过神,看向了老张。
“老张,你喝的什么酒啊!”
老张打了个饱嗝,用手拿了花生往嘴里塞,然后拿起杯子抿了一口,发出“啧”的声音,接着说道:
“茅台!!”
“喝点?”
老张迷迷糊糊的,他好像喝大了,脸通红的,迷离的看着老陈,时不时的笑。
老陈也笑了,他端正的坐在椅子上,拿起茅台,喝了一口,然后呸道:
“这什么茅台啊,就是个二锅头!”
“嗝......是吗?都是酒有啥差别啊......差不多得了。”
老陈没有再辩驳,只是微笑着拿起酒,又喝了一口。
他们报名了常理之外,这是他们做任务前的最后一顿聚餐。
一盘花生,一瓶酒。
两人沉默的吃着,忽然老张迷迷糊糊的说道:
“老陈,你快走吧,别逞强了,你家闺女会伤心的。”
这句话让老陈的脸色有些僵硬,但很快,老陈撇过头看向一旁,语气轻松的说道:
“没关系啦,我家闺女早都结婚了,在南方,当老师。”
“我已经交代好啦,这辈子已经没有遗憾了。”
老陈嘴上说着没有遗憾,可还是忍不住从钱包里拿出了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小女孩,笑的很开心,后面闺女还拍了很多张,但他最喜欢这一张。
“我刚跟她通过电话了,她说,她最自豪的是有一个当警察的爸爸。”
“她知道后不会怪我的。”
老陈看向了老张。
“那你呢?你为什么不走,你不是最怕疼吗?当初当你看到打仗,嗷嗷的要回滨城,笑死我了。”
“哈哈哈哈,这你都还记得。”
“那你到底为什么不走?”
老张又喝了一口酒,他的声音低了一些,呢喃的说道:
“不走啦,走不动啦。”
“我这辈子就没真正离开过滨城。”
“就死在这里吧。”
......
......
城墙上。
风吹的郑军成几乎站不稳身子,看向了滨城的这片黄土地,有些感慨。
六十年啊。
一眨眼,他居然待了六十年。
从兵荒马乱,到国泰民安,他就站在这片土地上,从前,他是在土地里被保护的人,可现在,他是站在土地上,保护别人的人。
他觉得自己一直挺胆小的。
他真挺害怕的,真做了那照片的行动,他会变成什么样的怪物,所以他清楚,别人也在怕。
可他也在生气。
鬼是觉得这样能战胜滨城吗?他们哪有这么容易被摧毁,身体可以变成怪物,可他们的人心不会变成怪物。
北方也是有血性的人。
他们没有孬种。
“郑负责人,您找我有什么事!”
吴门站在郑军成的身边,攥着拳头,他眼眶微红,看着郑军成。
郑军成回过头,对吴门郑重其事的说道:
“吴门,我命令你,带三万兵力进城,配合志愿者们的筛选工作,后天将筛选出的人带出滨城,你们去哪我不管,但是这批人一定要保下来,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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