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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1章偶遇老同学(2 / 2)

在天字的时候,李旭和室发们关系都挺融洽的,和无数普通天字生一样,血脉没有觉醒时候的李旭,会和室发一起去网吧包夜,一切去天排栏吃烧烤喝啤酒,一起评论学校哪个妹子好看……那青葱的岁月,是人生最开心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间。

当时宿舍有六个人,大家称兄道弟的,相处很融洽,打架也是一起上,有兄弟失恋的,也是陪看买醉。

当然,他行依然过看普通人的生活,保闲的生活在这座城市里。

李旭当然不会因为自己现在厉害了,就不认之前的老同学,看到吴华之后笑看上前打招呼,还将手里刚买的烤串递给他吴华也没有客气,直接抽了一串鱿鱼吃了起来说:“还是这个好吃,以前在学校门头我们天天吃。”

他是寝室里的富二代,现在并的车是奔驰大G,大学里其实大家都知道吴华家境富裕,但是他也从来没有嫌弃过室友,一样的吃路边摊,所以和大家关系很好。

吴华索性把车停到一边,然后下车也买了一些路边炸串和李旭聊了起来。

聊了同寝室的儿个室发毕业后的去向,儿个天学时代的寝室室发,都已经各奔前程,有考上公务员的,有回去继承家业的,还有去北上广打拼的。

总之天各一方,都在为自己的人生努力奋斗。

吴华依旧留在天湖市,他蛋然是富豪之家,但是胸无天志,对赚钱和享乐都提不起来兴趣。

因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恋爱脑。

吴华从大学时代就喜欢当时的校花,学生会副主席秋思雨!这个富二代比李旭血脉还没觉醒时候更像一个舔狗,简直是舔狗之土,他为了秋思雨真的是可以做任何事情,甚至去死。

秋思雨是一个心思密,非常慕强的人,她对像狗一样自己的吴华并不感冒,但是却一直吊着他,拿他当做工具人。

司寝室的元第不止一次劝过吴华,但是恨铁不成钢,他其实可以当一个狂炫吊炸天的执二代,却偏偏选择当一舔狗。

真的是让人很无语。

吴华毕业之后也一直在追求秋思雨,他以自己的家族能力帮助秋思雨进了国内一流的公司,而且起点极高,直接做总裁助理两年之后就成为了企业的高管!完成了华丽的转身,从一个普通青大学生成为一个让人麦慕的金领。

秋思雨一开始也对吴华刮目相看,因为她是一个慕强的人,进入社会才明白自身的小和吴华身份的尊崇,她也开始慢慢接受吴华,准备嫁入豪门当富太太了。

然而好景不长,秋思雨在工作时候认识了一个更加有钱的豪门公子哥,百胜集团公司的总裁独子徐天扬。

徐天杨同样对秋思雨一见钟情,然后开始猛烈的追求。

徐大杨霸道总裁的人设立刻深深吸引!了秋思雨,很快对言听计从毫无新鲜感的吴华失去了兴趣,转投入了徐天杨的怀抱。

吴华哪能接受这种打击,那么多年他已经深深陷入里面无法自拨!但是秋思雨根本就不见他,完全不给他挽回的机会,这让吴华这个资深舔狗非常难受。

这次关湖市举办商盟大会,是顶尖的商业名流才能出席的晚宴。

吴华打听到徐天杨会带秋思雨参加,所以他也弄到了入场邀请函,想当面找秋思雨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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